2021卷

  • 编辑说明

  • 一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全面、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。

    二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力求客观、系统、真实地记述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领域的基本情况。记述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为了事物记述的完整性,部分类目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,部分年度统计数据亦不受此时段所限。

    三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遵从分类编排、设条记述的基本原则,全书由类目、分目、条目组成,部分条目加层次性小标题。

    四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全书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图、专题彩图、数字内蒙古、特载、专记、大事记、内蒙古区情、政治建设、经济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、盟市旗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工业园区、企业选介、荣誉、附录、索引等内容。

    五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为突出年度特色、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,相关类目和分目进行了适当调整。

    六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所用资料由自治区各盟行政公署,市、旗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机构,自治区各委、办、厅、局,各大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各社会团体提供。引用统计数据均由全区各级统计部门提供。由于行业和地区统计等方面的原因,个别条目略有差异,凡此均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为准。

    七、卷首专题图片主题内按时间顺序排列。

    八、《内蒙古年鉴(2021)》行文遵循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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